(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张纪腾)郯城两男人在粮食收买点出售粮食时,使用遥控器为地磅增重施行欺诈,涉案金额6万余元。现在,两名嫌疑犯分别被临沭警方和郯城警方刑事拘留。
2016年7月27日,郯城一粮食收买点老板李先生看到有关报导,常常为他送小麦的于某被临沭警方捕获,由于于某在卖粮食时人为为地磅增重欺诈购粮款。看完报导后,李先生想到,于某常常和王某一起为他送小麦,其间会不会做“四肢”?李先生开端清点库存,这一清点没关系,实践库存比他账上少了十几吨,李先生决断报警。
警方了解状况后,对王某打开查询。经查,于某、王某在李庄镇粮食收买点以1.14元/斤的价格买进小麦,却以1.12元/斤或1.13元/斤的价格卖给李先生。民警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打开进一步查询。
在派出所,王某自知讳饰不过去,对用遥控器为地磅增重欺诈购粮款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查,王某由于有运输车,便与于某合伙在粮食收买点收粮食卖到其他收买点,从中赚取差价,他的车一次能运10吨到11吨粮食,一次能赚600元到800元。2016年初夏,于某从网上买到两个地磅增重遥控器,所以每次两人合作,由王某开车去过磅,于某在旁边按遥控器。遥控器按一下就多出1吨,于某每次按一两下,得的钱两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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