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义龙市监局接到州质监局转函,投诉人黎某称郑屯镇诚义货场地磅禁绝,望执法人员查询处理。义龙市监局常务副局长赵立雄敏捷带领质量股及万屯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对不能供给大型衡器检定陈述的货场地磅施行了责令立马停止运用并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看,黔西南州嘉盛商贸有限公司租借的郑屯镇诚义货场运用的120吨大型衡器未经强制检定,并在2016年4月投入运用,违反了《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法令》有关规定,依据该法令并经请示局领导赞同,现场执法人员对大型衡器的计量显示器施行了查封,并责令当即不再运用。待其请求检定后,视其情节轻重将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给顾客形成丢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此次举动,宣扬了大型衡器强制检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商场买卖的公平、公平,维护用户、生产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罗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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